近日,财政部通报了2020年全国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结果,全国3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参与了评估,厦门市最终以102.46分(含附加分)名列全国第二,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其中,监督指导、采购项目信息公开、“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等单项指标位列全国第一。
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对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预防与遏制腐败,完善现代财政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近两年来,厦门市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下了不少功夫。据悉,该市在健全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同时,在福建省率先推行采购意向公开举措,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信息,还进一步扩大采购文件预公告项目范围,除500万元(含)以上采购项目外,300万元-500万元技术复杂、影响重大的采购项目也应当预公告采购文件,接受社会监督。该市强化自行采购项目招标信息公开,相关项目信息应当在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此外,厦门市率先在全国建立采购活动风险提示、服务提示和监管动态通报制度,多次编制发布政府采购活动风险提示、采购活动服务提示和监管动态通报,针对各类采购主体在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风险点、经常咨询或出现的问题进行提示和通报,并发布到政府采购网站平台,推动监管和服务“双提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