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25日表示,截至今年11月,全国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600余件,涉及赔偿金额超过90亿元,推动有效修复了包括土壤、地下水、耕地、林地、草地、矿区、草原等一批受损的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自2015年开始部署,2016年在全国7省市试点,2018年在全国全面试行。
在生态环境部当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别涛表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和全面试行5年多以来,初步构建起了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推动国家和地方立法、规范诉讼规则、完善技术和资金保障机制、开展损害赔偿的案例实践、推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记者了解到,全国各地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的磋商、调查鉴定评估和赔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定了共327份配套文件。
“各地严格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以弥补行政处罚和行政责任追究的不足,努力破解企业造成污染、周边群众受害、最后政府买单的不合理局面,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别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