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提高本地企业承接能力和范围等方面出台具体措施。《意见》要求,至2025年,我市培育年产值超百亿元建筑企业不少于2家。
目前,我市在建项目1300余个,面积近6000万平方米,整体工程体量及规模处于高位运行态势。但是重大市政建设工程,如高浪路快速化改造、锡澄S1线等,施工主要依靠“中”字头央企,鲜有本地企业独立承接大型桥梁、隧道等综合工程。为推动我市建筑企业发展壮大,《意见》明确加大扶持力度,鼓励企业申报高等级资质,加快通过国企改革组建市政、交通、房建领域国有大型建筑企业,引进优质企业到本地落户,鼓励企业开展与央企合作,民营企业采用PPP模式进入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燃气、公共交通等领域开展“建营一体化”,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抢占国内、国际市场。《意见》明确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全面清理现有地方规定,不得对民营企业等擅自设置附加条件,支持本地企业参与城市更新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意见》还从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和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两方面促进我市建筑领域品质提升。
为鼓励企业做优做大做强,《意见》确定7条政策给予建筑企业资金、业务、税收、信用考核、评优评先优惠,对晋升为施工综合资质的本市建筑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外地企业在锡设立总部,将连续3年分档给予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