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创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日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杭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
“十三五”以来,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不断深化用能改革,细化管理举措,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2020年底,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较2015年分别下降13.7%、14.2%、30.8% ,圆满地完成了“十三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
《规划》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碳达峰、碳中和”为最终实现目标,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标准化、信息化为抓手,以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为契机,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规划》提出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主要目标——
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15690吨标准煤以内;全市公共机构用水总量控制在3372万立方米以内;全市公共机构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量控制在72.17万吨以内;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7%,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
“十四五”期间,将组织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开展“零碳”公共机构试点工作;力争全部县(市、区)级以上机关和60%的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机关要建成节约型机关,力争70%以上的高等院校建成绿色学校,实现全市各区、县(市)域“公共机构绿色食堂”示范点全覆盖。
为实现目标,《规划》提出了八大重点工作,包括探索推进零碳管理新模式、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继续开展示范创建、深入推进节能管理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加大节能绿色化改造、推进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加强节水护水行动、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来源: 杭州日报 记者 余敏 通讯员 熊平)